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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承兑业务
    承兑申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  
    承兑申请人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(或主管机关)核准登记的企(事)业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,并在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手续;
    在招行开立结算账户;
    有合法商品交易背景;
    具有到期支付能力;
    具有一定比例的保证金,其余部分提供足额抵、质押或第三人保证。
 
    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规定 
    额度,每张汇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;
    期限,根据贸易合同确定,最长不超过6个月;
    手续费,按承兑金额的0.5‰收取,每笔不足人民币10元的,按10元收取。
 
    银行承兑业务的申请 
    填写《招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》,并参照流动资金贷款要求提供资料。
 
    银行承兑汇票的兑付 
    承兑申请人应在汇票到期前保证其账户有足额资金。汇票到期日,招行凭票无条件地从承兑申请人账户向持票人扣付票款。若申请人账面金额不足,银行将对欠款部分做逾期贷款处理。
   
    招行鼓励并优先办理全额保证金(或全额合法存款)质押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。

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,最终解释权属招商银行。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。